政府产业研发计划对民营研发的影响:以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为例外文翻译资料

 2022-08-13 03:08

英语原文共 20 页,剩余内容已隐藏,支付完成后下载完整资料


摘 要

我问政府-工业-商业研发补助金是否会增加私人研发。对补助金进行某种程度的创新回归可以建立补助金与研发之间的相关性,但不能确定补助金是否会增加企业研发,也不能确定做更多研发的企业是否会获得更多的补助金。利用参与小企业创新(SBIR)项目的公司数据集,我估计了一个多方程模型来检验这些假设。拥有更多雇员和从事更多研究的公司获得了更多的SBIR资助,但这些资助并不影响就业。此外,我发现有证据表明,这些拨款超过了企业资助的一美元对一美元的研发支出。

关键词:研发补助金;小企业创新研究;研发支出

目 录

第1章 绪 论 4

第2章 项目激励 6

第3章 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 8

第4章 数据 10

第5章 分析 15

第6章 讨论和结论 22

附录 24

参考文献 25

第1章 绪 论

对商业研发提供补贴的政府项目是合理的,因为利润最大化的公司在研发方面投资不足。然而,政府对私人研发项目的资助,只有在补贴导致公司承担原本无利可图的项目时,才能增加研发努力。衡量这些政府补助金效果的实证研究通常会使衡量创新或企业生产率(如研发支出或就业)的某些指标对补助金的影响出现倒退。许多研究发现,政府研发资金与私人研发努力和就业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例如,Levy和Terleckyj,1983年;Robson,1993年;Nadiri,1993年;Irwin和Klenow,1996年;Lerner,1996年)。虽然这种方法可以在政府拨款和企业研发之间建立一种关联,但它不能确定拨款是否会促使企业进行更多的研发,也不能确定进行更多研发的企业是否会获得更多的拨款。使用一个独特的,广泛的数据集,我估计一个多方程模型,允许这些假设的单独测试。我发现拥有更多员工和专利的公司从小型企业创新研究(SBIR)项目中获得了更多的联邦研发资助,但这些资助似乎并不影响就业。直到最近,大多数由联邦政府资助的工业研发都是针对政府需求的,比如大型武器系统。虽然联邦政府对私人研发的支持可以追溯到19世纪,但近年来,政府行业研发项目越来越受欢迎。其中许多项目旨在通过补贴研发来帮助企业实现创新的商业化。Cohen和Noll(1995a)和Nelson和Romer(1996)记录了这些项目的日益普及及其兴起的原因。另一些人则研究个别政府行业的研发项目。“这些项目的经济理由很清楚:由于私人研发的社会回报往往高于私人回报,一些研究项目将造福社会,但私人将无利可图。通过降低公司的成本,补贴也可以使这些项目私人盈利。

理论上最优的政府反应并不意味着政府在实践中可以,纠正市场失灵。众所周知,政府缓解市场失灵的计划可能会产生激励措施,导致私营部门撤销许多计划的预期收益(Stiglitz(1988)概述了这一文献)。然而,本文献一般不探讨实施这些计划的政府机构所面临的激励措施如何也会影响这些计划减轻市场失灵的程度。这种激励措施在当今的政府工业技术项目中可能特别普遍,在这些项目中,企业为旨在使产品商业化的研究申请补贴,而政府则选择资助哪些研究项目。如果政府机构面临为其收到的最具商业前景的提案提供资金的激励,它们将倾向于支持私人盈利的项目,因此无论如何都将进行这些项目,而不是那些有利于社会但私人无利可图的项目。如果政府资助私人资助的研究,就无法增加研发。

Lichtenberg(1987)证明,如果政府补贴对其赞助的研发企业的政府采购不起控制作用,那么对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影响的计量估计可能会向上倾斜。在今天的政府产业技术计划中,企业申请补贴,政府可能不是研发产出的最终消费者,因此有必要控制政府对哪些企业进行补贴的决定。如果政府面临资助商业成功率很高的研究项目的激励,一个简化的方程式可能会发现补贴和研发之间的相关性。然而,这种相关性可能是因为补贴刺激了研发,因为从事研发的公司获得了补贴,或是因为其他因素导致研发和补贴。

我调查了小型企业创新研究(SBIR)项目,该项目每年向小型企业提供超过10亿美元的研发资助。我通过官方项目文件、国会委员会听证会、项目倡导者的声明和政府评估来审查SBIR的机构结构,以确定项目是否鼓励管理者资助有利于社会但私人无利可图的研究。我发现有证据表明该计划不鼓励这种行为。相反,它似乎在奖励商业上可行的项目的资金。这一证据激发了一种计量经济的方法来检验SBIR是否能促进获奖企业的创新。获得奖励可能是公司研发活动的内生性因素。因此,对赠款对研发影响的计量检验必须控制政府决定资助哪些提案,因为这些决定可能与公司的研发相关。

文章的内容如下。第2节探讨了影响这些政府行业研发计划设计和实施的激励措施。第3节提供了有关SBIR的详细信息,并演示了这些激励措施在该计划中的实施情况。第4节描述了数据集。第5节提出了就业与政府补贴的最小二乘回归。然后,我开发了一个三方程系统,其中包括政府决定是否向企业提供补贴以及企业对政府资金的反应。我使用这个方程组来探讨补贴对企业就业和企业资助研发支出的影响。第六节讨论了实证结果并得出结论。

第2章 项目激励

政府补贴可以通过支持没有补贴就无法进行的研究来增加研发。然而,由于政府补贴通常比其他资本更便宜,企业将要求为私人盈利的项目以及有利于社会但私人无利可图的项目提供资金。2因此,为了增加创新,政府行业研发计划不应为其收到的最佳建议提供资金。相反,他们应该为那些不太可能从其他渠道获得足够资金的最佳提案提供资金。一个有效的技术计划将只为边际研发项目提供资金,这些项目对创新企业具有正的社会净效益,但净利润为负。它将避免为超边际项目提供资金,这些项目预计将是私人盈利的,而且将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进行。

政府只有在能够确定管理者是否试图遵守这一目标的情况下,才能鼓励项目管理者资助边际项目。管理者在选择边际项目时面临的同样问题也使政府难以评估管理者的绩效。衡量研发的总回报并不简单。一旦项目获得资金并完成,就可以衡量私人回报。例如,私人回报的指标包括新产品的推出以及销售、就业、专利和企业价值的变化。然而,很难估计研发事前和事后的社会回报,特别是在溢出效应扩散的情况下。

即使测量问题可以克服,进行精确的程序评估仍然是困难的。例如,评估不仅要衡量回报,还要确定这些项目是否需要补贴。准确预测研发成果往往是不可能的,仅仅确定事后的私人回报率并不能告诉我们一个项目是否需要事前补贴。全面的评估将把复杂的工程和科学数据与不确定条件下的复杂经济福利分析结合起来。即使这些评价能够以合理的成本进行,政治监督员也可能难以确定这些评价是否称职和公正。

评估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影响了政治家们将在其中建立的激励机制。因为研发是如此的不确定,任何试图只选择边际项目的计划都必须承担风险,因此将资助一些最终失败的项目。然而,政府对商业研发的支持是有争议的。无论是公民还是他们选出的代表都不太可能有动力或专业知识来理解全面的研发评估。相反,他们可能会依赖不那么复杂的信息,比如就业的变化或者关于成功或失败的轶事证据。支持者寻找“成功故事”来证明一个项目是成功的,而反对者则寻找“恐怖故事”来证明该项目是浪费的(例如,Chait,1996)。因此,政治辩论可能集中在可衡量的私人回报和轶事上,很大程度上忽略了难以估计的预期回报和溢出效应。

分配政治也不鼓励民选官员设计用于评估研发项目的复杂系统。Cohen和Noll(1991)认为,政客们面临的激励是利用技术项目来奖励选民,而不是纠正市场失灵。考虑到这些激励措施,政客们可能不希望有一个准确的评估体系,因为它可以确定出于选区原因而选定的项目。

上述分析对商业研发项目的设计和实施提出了两种预测。首先,项目倡导者不太可能实施一个监测系统,以确定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本应实施的项目。这一预测与Jaffe(1998)的观点一致,即政府的技术项目从来没有被设计成包括全面的经济评估,因此几乎不可能确定边际效应。其次,政客们不太可能支持这样一个项目:挑选许多失败或拒绝支持具有商业吸引力的提案的项目。换言之,政客们将希望看到这些计划带来的可观利益源源不断。这两个预测表明,在商业研发计划中,“成功”可能意味着任何市场成功,不分边际和超边际。“挑选优胜者”的愿望促使项目经理支持具有商业吸引力的、因而超边际的提议——我在本文中对这一假设进行了实证检验。

第3章 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

SBIR计划要求某些联邦机构留出一定比例的校外研发预算,用于资助小型企业。在1998财政年度,11个参与机构向小型企业提供了超过10亿美元的SBIR资助。该计划包括三个连续阶段。一家公司首先提交一份第一阶段奖励的申请。在第一阶段,该机构可以给公司最高10万美元的奖励,以“确定一个想法的科学技术价值和可行性”。如果公司获得了第一阶段的奖励,它可以申请第二阶段的奖励。在第二阶段,该机构可以向该公司提供高达75万美元的奖励,以“进一步发展该想法”。在第三阶段,该公司没有获得SBIR资金,但预计将其最终产品商业化。

SBIR的目标是“增加来自联邦研究的创新的私营部门商业化。”尽管有这个目标,监管指南并不鼓励管理者资助边际项目。相反,法规(联邦公报,1993年)指示各机构根据其技术价值和商业成功的潜力选择建议,这与私人投资者可能采用的标准相同。准则没有区分边际项目和超边际项目。

即使管理者试图为边际研究提供资金,该计划也没有评估机制来确定这些努力。美国总会计办公室(GAO)对该项目进行唯一的官方评估。GAO依赖于对受资助者的调查,主要关注受资助项目在市场上是否成功。他们的报告通常得出结论,受资助的项目往往在市场上取得成功,但他们没有区分边际效应和超边际效应(GAO,1992;GAO,1995)。

在没有确定边际效应的机制的情况下,倡导者指出任何获得商业成功的资助项目都是项目成功的证据。1991年,当国会审议小型企业创新法案续签时,众议院小型企业委员会主席、小型企业创新法案的主要支持者、众议员约翰拉法尔(John LaFalce)在举行立法听证会时指出,通过小型企业创新法案(SBIR)计划对小型企业创新进行的公共投资的成效超出了任何人的预期。综合会计办公室的研究报告将记录,联邦政府从1984年至1987年对SBIR项目的投资约10亿美元,除了满足政府的研发需求外,还产生了超过10亿美元的创新产品的商业衍生产品和额外的发展资金。小企业管理研究将表明,大约四分之一的小型企业创新研究项目会开发和销售一种新的商业产品,这一比例在高风险的研发业务中非常高。(美国众议院,1991年)

“商业分拆”显然不仅是商业成功的边缘,而且“非常高”的成功率资助的项目可能表明该计划没有承担足够的风险。

小企业管理局(SBA)采用同样的轶事方法来评估该计划。SBA的年度报告引用了GAO的结果,并包含了许多“成功案例”。Bibbens(1996)指出,“SBIR项目取得了明显的成功。SBIR项目的商业化率是所有联邦研发项目中最高的hellip;hellip;”这些报告可能会向项目经理传达高商业化率是成功的关键指标。

一些项目审查暗示,为边际研发提供资金的努力可能会受到惩罚。例如,GAO(1992)发现国防部(DoD)的SBIR商业化率低于其他机构。虽然注意到国防部比其他机构更努力地利用SBIR来实现任务目标,但GAO的结论是,受资助项目的市场成功率相对较低,“提出了国防部是否应该更加重视私营部门商业化的问题”。

SBIR是否为利润率研究提供资金?上述讨论表明,SBIR的目的不是鼓励管理者为边际项目提供资金,因为该计划没有区分边际市场和边际市场的成功。然而,尽管政府问责局的报告和传闻中的成功案例并不能证明补贴是项目成功的原因,但他们也不排除这种可能性。事实上,虽然激励结构可能会促使SBIR资助超边际研究,但其他因素可能会导致SBIR增加创新。SBIR的支持者认为,这些机构不鼓励小公司参与联邦研发,只有SBIR才能增加小企业获得联邦研发基金的机会(SBA,1994)。本文并没有分析小企业被排除在联邦研发之外的论断。尽管SBIR的备用资金意味着SBIR美元的成本是一美元,而不是花在其他研究上,将小公司排除在联邦研发之外意味着,如果增加创新的最具成本效益的方法是向小公司提供更多的赠款,那么SBIR可以刺激创新活动。

据我所知,只有另一项研究,勒纳(1999年),认真审查了履行机构是否增加了创新活动。勒纳将在该项目前三年获得SBIR奖的公司的长期业绩与没有获得SBIR奖的公司进行了对比。他发现,除了位于风

剩余内容已隐藏,支付完成后下载完整资料


资料编号:[236247],资料为PDF文档或Word文档,PDF文档可免费转换为Word

原文和译文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30元 才能查看原文和译文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以上是毕业论文外文翻译,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