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价值链与内化理论外文翻译资料

 2021-12-21 09:12

英语原文共 10 页

全球价值链与内化理论

摘要

在本期的研究报告中,Strange和Humphrey讨论了全球价值链(GVC)方法如何有效地推动内部化理论更好地理解当今高度全球化的国际商业环境中市场和等级之间日益重要的“中间地带”。在简要叙述了他们的主要论点之后,我们认为他们的讨论需要扩展,因为它没有充分认识到内部化理论和全球价值链方法之间的重要区别。具体来说,这些方法在效率、机会主义和分析水平等概念上有所不同。然后,我们认为,内部化理论可以从全球价值链方法所隐含的系统性观点中获益,并讨论了信任作为一种协调机制在国际商务中的作用。这导致了对内部化理论的更为普遍的讨论,以及包含动态因素(如学习和国外运营模式组合)的困难,以及价值链相关性中的灵活性。最后,我们从讨论中得出一个研究议程。国际商业研究杂志(2019年)。

引言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业务变得越来越复杂和动态,特别是在活动地点(即其所在地)和组织方式(即其治理)方面。就在30年前,大多数国际业务要么是独立业务参与者之间的跨境贸易,要么是跨国公司(跨国公司)管理的综合生产系统内部的投入、货物和服务转移。当时,跨国公司通常拥有其行业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简称价值链),无论何时从效率的角度来看,这都是合理的;也就是说,开展内部活动(内部化,即层级)的成本(包括治理成本)低于其他组织机构的成本(包括治理成本)。Tside采购选择权(外部化,即市场)。跨国公司是内部化理论的主要参与者(Buckleyamp;Casson,1976;另见Narulaamp;Verbeke,2015),可以说是国际商业的核心理论之一(Gr_Gaardamp;Verbeke,2012)。紧密结合的多地点跨国公司现在不那么明显,至少在西方发达经济体中,已经被更复杂和灵活的位置和治理模式所超越。价值链在空间和跨组织边界上日益分离,成为所谓的全球价值链。全球价值链方法提供了一个概念框架描述、理解和管理日益分散和地理分散的价值跨国公司链(Gereffi、Humphrey和Sturgeon,2005年;Laplume、Petersen和Pearce,2016年;Narula,2014)正如Strange和Humphrey(2019)所提到的,在既不是市场也不是层次结构的全球价值链;它们包括通过标准、合同和以及联盟。然而,跨国公司并没有过时。他们现在是全球价值链的核心参与者,尤其是被称为领导公司(Gereffi等人,2005年;Humphreyamp;Schmitz,2002年)和“协调公司”(Kano,2018年),他们开展越来越重要的创新和业务发展活动,协调分散的多个运营,最终获得价值链的重要部分。由全球价值链(GVCS)创建的Ue(Mudambi,2008年)。苹果就是一个例子,据报道它已经“占领”了每部iPhone 58%的收入(经济学家,15/9/2018a,第79页)。这与跨国公司的努力无关通过提供产品设计等服务(Welch、Benito和Petersen,2018年),Flex等供应商公司将向价值链上游移动。这样的发展是否会使内部化理论失效,其重点在于跨国公司,并通过基于所有权的控制进行协调?Strange和Humphrey(2019)认为他们没有,并讨论了全球价值链方法如何有助于发展内部化理论,以更好地理解当代高度全球化的国际商业环境中市场和等级之间日益重要的“中间地带”。虽然我们同意汉弗莱的观点,认为全球价值中心方法是有针对性的,但我们认为,他们低估了内部化理论和全球价值中心方法之间的一些重要区别,从而未能充分揭示全球价值中心方法如何进一步内部化理论。具体来说,我们注意到效率、机会主义和分析水平的概念存在差异。把握这些差异对于内在化理论是否以及如何从全球价值中心方法所隐含的系统观点中获益,以及信任作为协调机制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澄清全球价值链方法和内部化理论之间的差异也有助于更广泛地讨论内部化理论,以及包含动态因素(如学习和国外运营模式组合)和价值链相互依赖性内的灵活性)的挑战。最后,我们概述了我们讨论的研究议程。

内部化理论与全球价值链方法的比较

在本节中,我们概述了内部化理论和全球价值中心方法不同的三个关键方法。首先,内化理论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基于效率概念的理论。它建立在这样一个前提之上:经济行动者有目的地选择有效的治理模式,即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在何处进行、采用何种技术、以何种规模)的综合成本的方式开展业务活动,并对其进行治理(如何组织、谁参与以及参与的行动者如何参与有报酬)。此外,即使行动者本身对效率不感兴趣或不了解,随着时间的推移,竞争力量也往往会赶走效率低下的形式和运作方式。因此,效率是内化理论的一个公理。

相比之下,全球价值链(GVC)方法强调效率,同时也强调“权力”,即共同决定经济参与者之间的交易如何管理。像耐克和苹果这样的领先公司,能够通过市场控制(通过广告、品牌、分销等)和技术发展来行使权力(Mudambi,2008年)。此外,许多主要公司的购买力意味着他们能够向供应商公司施加压力,使其承担产生较低成本的外国投资(Welch等人,2018年)。因此,全球价值链方法认识到,考虑到多个行动者,效率问题并不直接,因为“谁有效率?”出现。如果领导企业不断地适应价值创造中极不相称的一部分,那么对其他行动者而言,为“更大的利益”(即整个全球价值链系统)高效运作的动机就会减少,直至必须通过严格的监督制度和受代表威胁约束的行动者来维持效率。以防不满足性能要求。这反过来可能会阻碍潜在的最佳执行者成为全球价值链的一部分,在形成全球价值链或进行替换时,使领先公司拥有的潜在候选人数量较低。第二,但与上述密切相关,虽然内在化理论和全球价值中心方法似乎都建立在一套相容的行为假设之上,如意向性、合理性和自利,但它们在理论中似乎扮演着不同的角色。特别是,“强势形式”的利己主义(机会主义)在内部化理论如何解释治理选择中起着关键作用;因为经济行动者试图最小化与机会主义相关的风险,如拖延、偷猎和不正当地占用租金。效率意味着选择与机会主义行为的低威胁相关的模式。相比之下,在全球价值链方法中,机会主义始终存在;例如,必须密切监督和监控供应商,以确保令人满意的绩效。

尽管存在,机会主义仍然是典型的仍然受到限制;明显的机会主义迹象会迫使领导公司考虑重新谈判合同,甚至威胁要终止合同。因此,内化理论假定岗位效率来自于事前的选择治理模式,全球价值链方法推测我们需要事后调整和变更。因此,龙头企业可能会抑制机会主义倾向。在全球价值中心出资(参与)公司中为了共同利益(卡诺,2018年)。但是,除了成为一名协调人之外指导和约束全球价值中心的贡献者公司,领导公司也可以被描绘成追求自身利益的经济行动者,其中机会主义的方式利用其强大的地位以牺牲被困企业为代价获得收益GVC(Kaplinsky,2000年;Fitteramp;Kaplinsky,2001;Kaplinskyamp;Morris,2001年)。Echoing Hymerrsquo;s(1970)将跨国公司视为在市场失灵或寻求时提供效率市场力量为自己的利润最大化目的,gvc方法似乎适应两种观点取决于解释。一般来说,全球价值中心的方法更容易适应持续调整的动态现实正式和非正式价值链面对经济形势的联系和安排和市场过程,以及政府行动。特朗普政府的贸易措施它们的作用表明了可能需要采取的行动。例如,哈雷·戴维森很快做出了调整。因此在其生产安排中因美国征收关税而增加的成本从欧洲进口的铝和钢欧洲市场对公司(经济学家,1998年9月6日)。第三,内化理论与全球价值链方法在分析水平上有所不同。内化理论旨在解释治理在国外开展活动的模式国家。相比之下,全球价值中心的方法预测中执行的活动的治理模式价值链跨越国界,但这两种理论倾向于有共同的分析单位:两者都有正在预测活动的治理模式合二为一,而不是单独一人(约翰逊,梅林和惠廷顿,2003年),否则更符合交易成本强调个体的经济学作为分析单位的交易(威廉姆森,1975)尽管治理组合模式确实发生在个别国外市场(例如,见Akbar、Balboni、Bortoluzzi,Dikova和Tracogna,2018年;Benito、Petersenamp;韦尔奇,2009,2011;哈西,阿斯穆森,贝尼托,amp;彼得森,2010;Putzammer,Fainshmidt,Puck,,amp;Slangen,2018年)奇异模式个人国外市场的活动是什么?研究人员通常观察进入模式。然而,其中,单一治理模式是普遍的个人研究中的观察国外市场,这种一刀切的方法似乎与全球价值链的现实不符:很难想象只有一个治理模式将在全球价值链中占据主导地位结合了大量不同的活动在许多国家。所以,当Strange和汉弗莱列举了四种非层次的全球价值链治理我们假设这些是经常用于组合,而不是作为一种尺寸的配合-所有治理模式。单数问题然而,模式与模式组合的关系是,从未在他们的分析1模式组合指的是一个包或支持运行模式分组——国外直接投资、许可、外包等;见Petersen和Welch(2002)和Welch等人(2018)–为了实现某些国外市场目标。这不是一个小问题,考虑到公司的利用方式实现目标的模式组合控制、市场渗透和降低风险。事实上,有些组合很难实现确定什么是治理模式角色扮演时可能扮演不同的角色Unison(Benito等人,2009、2012;Welch等人,2018)因此,很难说到什么程度内化发生或推动模式。此外,这种组合不一定在给定的时间点解决,但经常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而逐渐建立起来以及组织条件。甚至可能是添加和/或删除模式时的移动盛宴(Clark、Pugh和Mallory,1997年)。这是真的内化理论的困境。铅公司可能会改变其治理的不同方面作为问题的安排是有价值的链相互作用动力学,这是反对许多供应商寻求扩展的背景他们在链条中的作用之前在本评论中提到)。

内化理论的拓展

借鉴全球价值中心的见解尽管存在明显的差异,比如汉弗莱(2019),我们认为内化理论相互作用的范围以及GVC方法。在这里,我们关注两个内化理论的特殊维度可通过借鉴全球价值中心的见解进行扩展。一关键维度是拓宽内化理论接受全球价值链的分析水平方法。在我们看来,这就是全球价值链方法可以提供特别有价值的见解这在内化理论中基本上是缺失的。全球价值链方法从一开始,关注整个活动这些共同构成了价值链。通过将整个价值链跨越国家作为分析的层次(而不是只看在个别外国开展的活动内部化理论和进入模式一般研究)之间的相互依赖性个人治理模式更为明确在GVC方法中得到认可。作为一个例如,信息的全球采购活动A国的技术(IT)管理模式,内部化或外部化采购,不仅取决于执行的活动在那个国家,也在开展活动在其他国家(B、C、D等国)。如果A跨国公司仅在A国和发现困难(至少在短期或中期内透视图)在其他方面提供类似的IT服务国家,整个跨国公司的价值链将依靠准时有效的交货信息技术服务的来源在A国。因此,跨国公司可能更喜欢高控制治理模式以减轻价值链中断。相反,如果跨国公司在其他国家获得类似的IT服务中断或暂停的风险有限且控制较低治理模式,甚至公平交易购买,更有可能成为首选。2因此,在某种程度上,GVC结构或配置确定中的首选治理模式A国波特对分散或集中的区分GVC配置(波特,1986)捕获这些跨国界的相互依赖;但是波特,奇怪的是,没有讨论治理模式这些相互依赖的影响。3分散的全球价值链,活动在不同的各国和协调和控制的必要性假设为低。相比之下,跨国公司协调集中的gvc订阅全球专业化和精细化国际个体价值链所在的分工活动仅在一个国家进行。这个协调和控制成本假定为高于分散的GVC。跨国公司协调主要集中的全球价值链预计这些相对较高的治理成本由于空间的原因,被更高效的生产所抵消专业化;例如规模经济、劳动力套利,进入人才库。跨境相互依赖性在这一全球价值链配置中起着重要作用。

反过来,对选择治理模式。如前所述,内化一般的理论和入门模式文献,在捕获这些跨境数据方面没有那么有效相互依赖,因此可以从中受益采用更系统和结构的观点全球价值中心方法4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特性社会系统,我们指的是汉弗莱提到了“信任”意义)作为一种全球价值协调机制(我们认为控制机制是错误的术语在这里使用)。不用说,还有很多学者提出信任作为补充或替代对其他不那么仁慈的公司内部和公司间协调机制,如标准例程(Lawrenceamp;Lorsch,1967),输出控制(Ouchiamp;Maguire,1975),行为控制(Ouchi,1977),市场和官僚机构(Ouchi,1980)价格和权力(Bradachamp;Eccles,1989),以及监督、官僚监督控制和货币激励机制“横向整合机制”的替代方案(Oamp;apos;Donnell,2000年)。上面,我们联系分散具有低控制治理模式的全球价值链。在他们极端分散的全球价值链不需要“可见”手或协调领导公司:市场或价格机制,包括近乎完美的竞争,会查出代理问题的。5我们与高控制相关的集中的GVC治理模式并假设这些模式将产生较高的治理成本(即高度协调)以及控制成本)。6然而,汉弗莱提到战略联盟是他们的四项全球价值管理安排和强调合作伙伴之间的信任为“hellip;hellip;提供主要组织原则而不是任何行为控制的一种或另一种形式。这使我们对所提出的论点提出质疑。高于更高的控制操作模式与更高的治理成本相关。我们与奇兰奇和汉弗莱的处境相似当我们考虑行为控制的运用时在治理方面相当昂贵成本。如果信任程度不同(取决于具体的gvc上下文)可以替代或补充行为控制,这意味着更低治理成本?因此,我们承认信任作为一个重要的协调机制,我们不同意威廉姆森作为在业务中可靠地可用的机制事务(威廉姆森,1993)。再说一次,我们不认为信任是协调机制完全脱离治理费用和要求讨论哪些形式跨国公司可以作为一个几乎自由的公众使用的信任好的,哪些信任形式涉及高层(治理)跨国公司的成本。机构信托

(例如,Bachmannamp;Inkpen,2011年)和社会资本(例如,科尔曼,1988)似乎属于第一类,而信任的形式是“厚个人信任(Gambetta,1988年)和联系在公司边界内和跨公司边界(Rabbiosi,2011;Tomassen和Benit

资料编号:[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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