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员的海上健康外文翻译资料

 2022-07-31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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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员的海上健康

张鹏飞* 赵明华

摘要:海员对公民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海员的健康问题在海事界受到的关注相对较少。中国是海员人数最多的国家,中国海员在悬挂不同旗帜的商船上工作。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于2016年11月在中国生效,在政策、立法和海事实践方面已经产生了重大影响。然而,虽然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海员待遇有了显著改善,但中国海员在健康问题上仍面临一些挑战,如工作时间长、营养不足、缺乏娱乐和心理健康差。本文以公共领域现有的知识和学术成果为基础,结合实地调查的几个阶段收集的初步数据,对中国海员海上健康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了批判性研究。

关键字:海员健康 中国海员

  1. 介绍:

2010年,当时的国际海事组织(以下简称IMO)秘书长Metropoulos在庆祝世界海事日的活动上说:“航海是一项困难而艰巨的工作,有着自己独特的压力和风险。”。船舶在海上航行时,是一个独立的工作和生活空间。在受伤或急性疾病的情况下,即使通常有一个人在船上负责医疗,但也不是陆上医生提供的那种。疾病和伤害是导致海员在海上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确保所有海员在医疗上都适合在海船上履行职责,在海上生病或受伤时,海员可以得到全面的基本医疗和护理,直到必要时可以转移到陆上医疗设施为止,这一点非常重要。“海上贸易是全球性的,海员在世界范围内被招募。因此,在决定是否适合在海上工作时,必须采取一致的国际做法”,博根大学挪威海事医学中心教授、联合国海事和海岸警卫队机构首席医疗顾问蒂姆·卡特在其广受赞誉的《海员体检员手册》中说。 国际组织,包括国际劳工组织(ILO)和国际海事组织,都是联合国(UN)的机构,在制定统一标准以规范海员的身体要求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这些标准在确保海员身体状况适合在船上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海员供应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法》的规定,为防止中国海员行使权利和权益作出了种种努力,但也对船舶在海上的安全运行造成潜在危险。本研究旨在探讨中国海员在船上的健康保障及医疗保健权利状况。本文的目标如下:

bull;系统地审查国际组织制定的关于海员身体素质要求的国际标准;

bull;确定中国有关海员身体素质要求的相关规定;

bull;审查中国海员面临的主要健康问题;

bull;调查中国海员在体检和认证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

  1. 方法: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本研究采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包括社会学和法学研究。本文从法律角度出发,对海事卫生标准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分析。此外,研究的核心是审查现有和发展中的海员、立法和实践中的应享权利以及相关国家间和国家标准的执行情况。通过政策文件分析,可以提取出中国政府如何应对不断变化的国际决策环境,以及这些应对措施如何改善中国海员在船上的健康保护和医疗保障。第三节和第四节分析了国际组织和中国政府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主要利益方,包括个别海员的采访,调查重大健康问题和挑战,以及他们对未来改进的意见。本文利用2013年至2016年实地调查的几个阶段收集到的主要数据,通过微信和QQ与中国的联系人交谈进行后续数据收集。微信和QQ聊天是目前国内最流行的手机聊天应用。2016年,微信和QQ聊天在中国的活跃用户分别超过8.89亿和6.6亿。中国海员的渗透率甚至更高,因为这些工具为他们在船上工作时与家人和朋友保持沟通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渠道。实地考察覆盖了中国的几个主要港口城市,北至大连,南至广州,包括这些城市之间的主要沿海港口。此外,张先生在海事行业工作了20多年,其中包括8年的海上工作,因此能够接触到该行业关键部门的大量受访者。为了收集经验数据,与一系列主要利益相关者进行了半结构式访谈:海员、船舶管理公司、船东公司、海员医生、船员服务机构和政府官员。活动中,与上海海运协会(SMSA)进行了微信小组讨论,以了解更多在处理海事健康问题方面有直接经验的个人的观点和经验。

  1. 海员的国际标准*身体要求:

有关海员身体要求的国际标准主要来自国际劳工组织和国际海事组织。为所有职业的工人的生命和健康提供充分的保护,是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健康和安全的基本原则之一[2]。海事组织自成立以来,还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海员健康状况的标准,特别是《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经修正的《1978年国际海员标准公约》)。SCTW规定,海员在船上工作的前提条件不仅是身体健康,而且必须持有有效的医疗证明。

    1. 最低年龄要求:

防止未成年就业是一个根本问题。劳工组织通过了13项公约来处理这一问题,其中5项与航海直接有关。传统上,商船航行被视为最危险的职业,这不仅是因为它往往危及海员的健康和安全,而且还因为它往往比许多其他职业涉及更多的潜在死亡风险。因此,防止未成年人员在船上工作尤为重要。自1919年成立以来,国际劳工组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规范最低就业年龄。劳工组织通过的第五项公约是1919年《最低年龄(工业)公约》,其中规定“14岁以下的儿童不得在任何公共或私营工业企业就业或工作[3]。该公约于1937年由国际劳工组织C059修订,最低年龄定为15岁[4]。1920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一项具体公约,禁止在任何船只上雇用14岁以下的儿童[5]。1936年,国际劳工组织C058对《公约》进行了修订,将船舶最低雇用年龄提高到15岁[6]。

1973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1973年《最低年龄公约》,目的是制定一项一般性文书,以“确保有效废除童工,并逐步提高就业或工作的最低年龄,使之达到有利于年轻人身心最充分发展的水平”。在本公约中,任何职业的一般入职最低年龄定为15岁。但是,对于“因其性质或工作环境可能危害青年人健康、安全或道德的工作”,最低年龄不得低于18岁[7]。1996年,海员在船上工作的最低年龄定为《1996年海员工作时间和船舶配员公约》[8]规定的16岁。

考虑到需要通过禁止和消除最有害的童工形式的新文书,并补充1973年《公约》和关于最低就业年龄的建议,劳工组织通过了1999年《最有害的童工形式公约》[9]。世界童工联合会要求每个成员国采取措施,禁止和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这种劳动应适用于所有18岁以下的人[9]。MAC 1973和WFCLC 1999都被认为是有关工作中人权的基本和核心公约[10]。2006年,《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条例1.1修订了以前关于海员最低雇用年龄的所有条例,其中规定船上工作人员的最低年龄为16岁[11]。

3.2体检 :

1921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了《青年人体检公约》,规定在任何船只上雇用任何18岁以下的儿童或青年人应以出示证明适合从事这项工作的医疗证书为条件。随后,1946年《体检(海员)公约》规定,所有海员在受雇于海上工作之前都应出示证明其适合从事有关工作的证书[13]。这些文书现已并入条例1.2和《2006年海洋法公约》的守则规定,其中规定了一系列要求,包括要求海员定期接受体检,并持有证明其身体健康的有效证书。

根据海事组织的STCW公约,所有海员必须达到能力、年龄和健康的最低标准。这些标准由各国家管理局规定,但应等同于或高于STCW标准。然而,在2010年之前,STCW公约只规定海员必须“身体健康”,每个国家管理局都制定了自己的海员健康标准。然而,为了促进海运劳工的出口,许多国家重新制定并实施了严格的标准。2010年修订STCW公约时,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对所有国际海员的身体健康规定了更详细的强制性最低标准[14]。新修正案还规定,合格证书的颁发条件是提供令人满意的证明,证明符合STCW公约第A-I/9节规定的健康标准,在某些情况下,包括视力和听力的最低标准[15]。此外,实施国际安全管理守则还要求海员身体健康。根据《守则》第6.2条,公司应确保每艘船舶配备合格的、有证书的和身体健康的海员,并符合国家和国际要求[16]。然而,国际海事组织并没有规定医学的详细要求,而是将此留给了其他国际海事组织的文书。

由于各国对海员的体检差别很大,劳工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于1997年通过了《对海员进行海前和定期体检的准则》(准则)。指南提供了有关海员医疗鉴定行为的详细信息,但这些信息未能“在决定是否可以为其他条件颁发健康证书时,通过建议使用适当的评审标准提供帮助”[15]。有人指出,在“医疗要求和检查程序的适用方面”仍然存在许多差异,有时医疗证明并没有表明“他们将从事的工作的医疗适合性”。为了“减少分歧”,并确保[海事组织白名单]是所有被视为对STCW公约给予全部和完全效力并持续满足《公约》最低要求的缔约方的正式名单。其他会员国有权假定白名单上的一国或代表白名单上的一国签发的证书是符合《公约》的有效指标,劳工组织与海事组织于2012年联合制定了经修订的海员体检准则[17]。预计这些修订指南的批准将“为主管当局、医疗从业人员和航运业所有利害关系人提供补充建议,以适用MLC 2006和经修订的1978年STCW公约,以保护海员健康和促进安全海[15]。

  1. 中国海事政策对海员身体素质的要求

中国于1919年加入国际劳工组织,成为该组织的创始成员之一,并越来越积极地参与建立或修订国际一级的劳工标准[18]。中国外交政策的指导原则之一是在国际法框架内开展工作,尊重公认的国际惯例[19]。与此同时,中国在许多方面都建立了严格的标准,并被列入了STCW的“白名单” 这意味着,在全球海运业中,中国实施的海运费标准和实际要求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认可。

4.1.在中国最低就业年龄

关于上述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中国已经批准了其中的五项公约,即国际劳工组织C007、国际劳工组织C015、国际劳工组织C059、国际劳工组织C138和国际劳工组织C182,只有最后两项公约仍然有效。中国在批准国际劳工组织第38条时,将一般最低就业年龄定为16岁,比最低要求高出一年。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政策来规范最低就业年龄。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年保护法》,以保障18岁以下青年的身心健康,保障他们的合法权利和相互关系[20]。199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16岁以下的青年不得受雇于任何性质的雇佣人员[21]。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修改了《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对禁止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雇用16岁以下的青年作出了详细规定[22]。此外,一些专门针对海员的法律文书还规定了最低就业年龄。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考试、考核和发证规定》[23]。根据PSEAC的规定,申请船长和高级船员证书的人应在20岁以上,而申请健全海员和值班加油员证书的人应不少于18岁[23]。2007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条例》[24]和200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登记管理条例》[25]均将注册海员的最低年龄定为18岁。

中国十分重视防止未成年人就业。例如,中国在批准国际劳工组织C138时设定了高于最低要求的门槛。此外,中国法律对海事行业最低就业年龄也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18岁以下的人被视为未成年人,应受到父母或监护人的保护。在我国现行的教育体制下,这个年龄段的大多数人仍然是学生。此外,航海一直被视为一项危险的职业,父母不鼓励年轻人从事这项职业。上海海事大学航海学员的一位父亲在2014的采访中表达了他的担忧:

“我儿子很快就要完成训练课程了。我真的不想让他从事航运业。他才19岁,但大海充满了危险。在家里,我从来没有要求我儿子做苦工或任何体力劳动。我想没有我的保护他是不会一个人生活的。他怎么能在船上应付艰苦的工作?我真的很担心。”

4.2中国海员的医疗要求

海员的身体素质是他们应对船上高负荷工作和海上恶劣环境的前提。中华民国于一九三六年批准国际劳工组织第C016号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予以承认。此外,中国还签署了《2006年多边公约》和STCW公约。根据MLC 2006,“根据STCW的要求签发的医疗证明应被主管当局接受”[11]。与此同时,中国已采取措施,通过实施各种法律文书,遵守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海事组织的指导方针。

1993年,交通部颁布了第一个海员体检强制性行业标准[26]。海员的一些要求进行了体检,包括听力和视力、色觉和对黑暗环境的适应。根据海事技术的发展、医疗水平的提高和STCW公约修正案的新要求,对标准进行了多次修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条例》(ROS,2007)中,健康被视为注册为海员的先决条件[24]。根据这一要求,由合格的医务人员出具的认可健康检查报告是申请海员注册的基本文件之一[24]。但是,本条例对体检的程序和内容没有详细规定。因此,中国海事安全管理局(MSA)必须制定各种“通知”来规范具体事项。1994年,海事局发布了《关于在海事行业执行《海员医学检验标准》的通知》。根据标准,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的人不能在船上工作,甚至不能进入航海学院学习。这一要求被视为歧视,不符合国际标准。直到2010年海事局再次发出《关于修订《海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2010年第306号),情况才有所改变。在本修正案第条中,受损害条款被删除。2012年,海事局颁布了《海员医疗证书管理规定》(PASMC)[27];首次在正式文书中对医疗证书进行规范。根据PASMC第4条,每位中国海员在受雇于海船之前,必须持有一份由重新认识的医生签署的证书。证书应表明海员在身体上能够履行规定的职责,包括视力、听力和没有某些疾病。

  1. 影响中国海员健康的主要问题

中国海员仍然面临着各种与健康有关的问题,包括饮食不当、缺乏足够的营养价值(尤其是在船东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住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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