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对私人垄断的影响澳大利亚西部小麦种植者的营销结构外文翻译资料

 2022-08-08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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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对私人垄断的影响澳大利亚西部小麦种植者的营销结构》

来源:Giesbrecht T . The impacts of a co-operative versus a private monopsony marketing structure in Western Australia on the wheat grower[D]. 2011.p24-p30

第六章模拟西澳大利亚市场

6.1市场结构和生产者所有的营销代理的目标

为了分析CBH改变其结构的影响,有必要首先界定西澳大利亚小麦市场的市场结构。CBH被描述为地区垄断,然而这并不是对营销结构的准确描述,因为这意味着CBH是西澳大利亚谷物的唯一卖家。正如Schmitz等人(2005年)所述,加拿大西部的加拿大小麦委员会(CWB)也被定性为垄断机构。与CWB是加拿大西部出口小麦和大麦的唯一买家类似,一些人认为,CBH是西澳大利亚唯一的谷物买家,因为它控制着供应链。有鉴于此,西澳大利亚谷物市场更准确地说是一个垄断市场。然而,预计垄断企业会利用供应生产商,而CWB和CBH都是生产商销售代理,生产商被比作股东。Schmitz等人(2005)还将CWB的这一特征与跨国公司的这一特征进行了比较,在跨国公司的这一特征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跨国公司可以从市场力量中获得利润,而回报则流向

MTN的股东而不是农民自己。(Schmitz等人,2005年)

6.2私人垄断的目标

如果CBH演变成一个投资者控股的公司,考虑到目前的供应链控制,可以说,营销结构将是一个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垄断企业。图6.1通过与竞争市场的比较,展示了私人垄断对价格、数量的影响以及由此产生的福利影响。对于这两个市场,假设采用世界价格,如水平需求曲线所示,等于公司的边际收入。在竞争市场中,买家必须接受向上倾斜的供应曲线。竞争企业的均衡价格和数量是世界需求等于供给的地方。然而,在私人垄断的情况下,企业面临的边际购买成本比供给更高。私人垄断者将购买边际成本等于平坦的世界需求曲线的数量,这小于在竞争市场中购买的数量。此外,私人垄断者支付的相应价格是在这个数量越过供给曲线的地方确定的,这个价格低于在竞争市场中支付的世界价格。图6.1还显示了由于私人垄断造成的无谓损失(DWL),因为生产者以比竞争条件下更低的价格销售更少的数量。

图6.1:私人垄断与竞争性市场均衡

6.3关于公司目标的假设

本研究假设,从种植者的角度来看,将合作结构下当前获得的价格与新结构下将获得的价格进行比较是有意义的。本研究对从用户控制的合作社转变为垄断的私营公司的价格、数量和福利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此外,考虑到种植者的供应反应对私人垄断企业利润的明显影响,本研究还将对不同的供应弹性进行敏感性分析。

应该注意的是,CBH目前没有将一家私人公司列为进一步评估的模型,然而,本研究认为,有证据表明,由于其他前澳大利亚种植者拥有和控制的合作社转变为上市公司,这种情况可能最终会发生。因此,这一分析旨在为引入除种植者成员之外的利益相关者的影响提供见解。

6.4以前的合作社和私人垄断模式

有大量文献论述了合作社以及垄断/垄断企业的经济影响。鉴于寡头垄断和寡头垄断分别与少数卖方和买方打交道,回顾一下这两方面的一些文献可能也是值得的。本节将概述一些以前的研究

罗耶(1999)的一项研究着眼于分析合作社组织形式及其制度特征的多种方法,包括交易成本经济学、代理理论和产权。罗伊得出结论,校长

过去研究的重点是揭示合作组织形式的内在弱点,然后用来预测最终导致其衰落的经济低效。他指出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库克的生命周期理论。罗耶认为,这些低效率的证据远非结论性的,其他研究,例如塞克斯顿和伊斯科夫已经表明了它们是如何有缺陷的。罗耶讨论了一个特殊的条件,农民的利益,如Statz(1987)所检查的,称为滞留问题。这可能存在于私人模式中,在这种模式中,加工者拒绝交付商品,意图迫使农民接受较低的价格。纵向一体化,如成立合作社,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种方法。

尼尔森(2001)还研究了许多经济学家对合作企业的批评,如产权和代理理论、成员不控制管理、低于经济最佳水平的短期投资等。尼尔森认为,许多合作社对其成员来说运作良好,许多批评通常是不合理的。对成员有利的例子包括可能降低交易成本,而不是卖给独立的贸易伙伴,以及获得规模经济的可能性。

Torgerson等人(1997)回顾了早期的合作思想和理论。他们认为,合作社是农业企业家在更加集中和一体化的全球农业中生存的少数选择之一。具体来说,他们说合作社的基本功能是进行纵向整合。这样做可以降低交易成本,降低零售价格和农场之间的差额。同样,农民以更高的产量来应对这些更高的价格。

Soboh等人(2009年)回顾了农业营销合作社绩效的经验和理论经济文献。作者描述了一些人的观点,即合作社是一种纵向一体化的形式,其目标是最大限度地提高成员的利益。然而,他们表示,由于无法获得数据,也无法考虑各类利益攸关方的利益,这类实证工作实际上被忽视了。相反,他们认为实证研究的大部分重点是评估合作社的绩效,就像它是一家以投资者为导向的公司一样。此外,他们发现有一些研究使用数学和统计工具来确定经济效率。然而,他们指出,这些研究认为合作社只有一个目标,即利润最大化。这没有解决合作社的性质问题,合作社是一个由用户拥有、控制和受益的公司。因此,他们建议合作社应被视为具有双重目的;这是为了应对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实现其成员的目标。

卡夫等人(1996)的一项研究试图记录和分析CWB的经济表现。具体来说,它着眼于硬红春小麦市场,将CWB的表现与出口竞争的表现进行了比较,并将单张桌子的价值与多卖方环境下的可能价格进行了比较。 它还研究了营销成本所描述的经济效率、CWB在市场开发活动中的表现以及对CWB的体制性质及其对利益攸关方的意义的分析。他们得出的结论是,通过CWB进行单桌小麦销售比有多个卖家的情况下会产生更高的销售收入。他们还得出结论认为,营销成本似乎低于其他作物(由多家销售商销售),如亚麻和油菜,而且市场开发活动正在成功开展,例如在巴西。在描述CWB的制度框架方面,作者得出结论,这是农民和政府的一种集体行动形式,农民应该对CWB的工作有更多的了解。

另一项研究是由施密茨等人(2005)进行的,尽管它没有分析小麦,而是分析了CWB在大麦营销(饲料和麦芽)方面的单一部门。他们含蓄地假设了市场力量和价格歧视,并为市场设定了参数,就好像CWB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池的回报。他们的结论是,由于CWB有能力行使市场支配权,与多卖方环境相比,单桌系统为加拿大西部的农民创造了更多的收入。

在寡头垄断的问题上,范·伯克姆和范·梅尔(2002)比较了从早期新古典理论的比较优势观到现代贸易和增长理论的理论概念。在寡头垄断模型中,有很多买家,但很少卖家,他们也把这些市场描述为公司相互依赖彼此决策的市场。随着贸易的开放,市场变得更具竞争力,因此每个企业都面临着更高的需求弹性,这导致产量扩大和价格下降。

帕特森和艾伯特(1994)研究了出口市场结构和美国谷物出口公司定价行为之间的关系。这是通过使用一个广义古诺模型来完成的,该模型是由美国玉米和小麦出口量估算的。结论是,价格歧视与出口卖方集中度、公司在美国的市场份额、出口总量和进口市场规模显著相关。然而,他们的结果没有发现所描述的市场结构变量与出口价格上涨之间的显著相关性。

在寡头垄断市场结构下,卖方很多,买方很少,陈和Lent (1992)试图证明,对于初级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的供应转移可能影响产品的均衡价格和数量,以及买方购买产品,这与完全竞争或垄断(卖方很多,买方只有一个)不同。他们从他们的结果中得出结论,一种产品的供应增减可能会降低或提高其价格,其中一个关键变量是该产品的供应扰动。

罗杰斯和塞克斯顿(1994)对寡头垄断做了进一步的研究,因为他们认为大多数研究是关于寡头垄断的。他们认为,由于四个原因,在分析原始商品市场时,这一点尤其重要。首先是产品体积大,导致运输成本高,因此限制了农民接触买家。第二种是处理器的需求高度专业化,因此它们通常不能使用替代品。第三,农民的大部分投资是在沉没资产上,因此供给相对缺乏弹性,而第四,卖方权力,通过营销合作社或谈判协会,存在于或潜在存在于市场中,这是一种抵消寡头权力的手段。他们从他们的结果中得出结论,这些因素可能相互作用,产生大农场到零售价格的差价,寡头垄断/垄断问题值得进一步的政策辩论。

英文原文:

Chapter 6 Modeling Western Australiarsquo;s Market

6.1 Market Structures and the Objectives of Producer Owned Marketing Agents

For the purpose of analyzing the impact of CBH altering its structure, it is

necessary to first define the market structure of the Western Australian wheat market.

CBH has been characterized as a regional monopoly, however this is not an accurate

description of the marketing structure as it implies CBH is the only seller of Western

Australian grain. The Canadian Wheat Board (CWB) in Western Canada has also been characterized as a monopoly as described by Schmitz et al (2005). Similar to the CWB who is the only buyer of Western Canadian wheat and barley for export, some have argued that CBH is the only buyer of grain in Western Australia due to its control over the supply chain. Given this, the Western Australian grain market would be more accurately characterised as a monopsony. However, monopsonist firms would be expected to exploit supplying producers, while the CWB and CBH are both producermarketing agents with producers likened to shareholders. Schmitz et al (2005) also compares this characteristic of the CWB to that of a multinationallsquo;s (MTNs) where ―To the extent that these MTNs can earn profits from market power, the returns go to the MTN shareholders rather than to the grain farmers themselves.‖ (Schmitz et al 2005)

6.2 Objectives of a Private Monopsony

If CBH evolved into an investor held firm, given the current supply chain control,

it can be argued that the marketing structure will be a monopsony with profit maximizing objectives. Figure 6.1 demonstrates the impacts of a private monopsony on price, quantity and the resulting welfare impacts, by comparing it to a competitive market. For both markets, assume world price is taken, as indicated by a horizontal demand curve, which is equal to marginal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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